上星期四 (28/6), 一位下屬向我辭職,說她巳找到新工作。
她只做了約四個月,其實她的離去對整個團隊影響不大。雖然表現不太標青,但我認為她也是一個信得過單位,因此我極力挽留她。
她今天給我最后答案是她已答應了新僱主4/7
上班。她知道她不對,所以她會把7月份應做的會在平日下班,甚至可以星期六日回公司做,她亦會樂意賠錢(因少于一個月通知)。無可奈何,但見她十分有誠意協助把影響減至最少,也沒怪她,同意她離職,亦同時通知HR她于4/7正式離職。
當然涉及賠錢問題我巳十分醒目,沒加意見,由HR處理。
殊不知相隔一小時後,她電郵給我,說她的離職日是27/7。十分奇,明明她說4/7返新工,為何離職日應是27/7??
直接打給她溝通,她語氣不好地解釋,因為她答應我會做好7月份應做的,所以她的離職日應是27/7。我心想,小姐,妳白天坐在別人的辦公室,晚上及放假才做我的也算叫做替我全職工作?? 我說妳明明說 4/7返新工,無可能同時有兩份full
time employment,她說她是替我想,想我沒法這麼快請到人,才替我做到7月底。我說我很感激她為我設想,但如她4/7
離職,她其實不必我亦無理由要求她做足7月份的工作,她只要盡力把手上的完成及交接好便夠了。她狠狠的說了一句: "你即是要我由4/7開始賠錢喱!
(小姐啊! 是妳說妳樂意賠錢的!!
)
對我來說只有兩個選擇,一是做到27/7完成7月份工作,一是明天馬上是離職日但4/7后我甚麼也不會做!!"
我白痴了,還以為自己有這麼福份遇到好下屬,即使離去亦盡力替我完成工作。原來是錢的問題!!!! 到現在我還不太願相信這個我認為信得過的人原來是這樣想的。看來我一點也沒有大契懂得看人的道行。
不過,我也想不到我EQ進步了。[平日有人同我咁講o野(除o左老細)你估我會不會剷到她上天花板o丫o拿!!! ]
我保持心平氣和和她談下去。最后,她決定明天返新工,明天和我們結束僱員關係,但會盡快做好未完的工作。我亦主動把她最后的工作量減至最少。
6時下班前,我跟她通電了解她進展。了解完,她最後對我說: "我想跟妳說聲對不起。" ,我大概回應著說"算啦。",說罷便大家便掛線了。
我白痴了,還以為自己有這麼福份遇到好下屬,即使離去亦盡力替我完成工作。原來是錢的問題!!!! 到現在我還不太願相信這個我認為信得過的人原來是這樣想的。看來我一點也沒有大契懂得看人的道行。
不過,我也想不到我EQ進步了。[平日有人同我咁講o野(除o左老細)你估我會不會剷到她上天花板o丫o拿!!! ]
我保持心平氣和和她談下去。最后,她決定明天返新工,明天和我們結束僱員關係,但會盡快做好未完的工作。我亦主動把她最后的工作量減至最少。
6時下班前,我跟她通電了解她進展。了解完,她最後對我說: "我想跟妳說聲對不起。" ,我大概回應著說"算啦。",說罷便大家便掛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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