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指如四叔所言突破兩萬點,不少死唔斷氣的 IPO
又死灰復燃。我們律師做到手軟,約人午飯,也由到四季歎茶,大幅簡化為到麥奀記匆匆吃碗雲吞麵。
「Hello Daisy!你那本《蘭開夏道II》,在書展賣了多少?」朋友 Daniel 不懷好意的笑着問。
「No idea。」我聳聳肩。「但看你一直陰陰嘴笑,就知你想說,我的書肯定賣得少過周秀娜。」
「廢話。人家有牙膏滴落個胸,你呢?得對腳,還要是膝蓋以下。」Daniel 搖頭嘆道。我幾乎可以從他的口脗裏,嗅出「抵你啦」的暗示。
雲吞麵送到。他知我無辣不歡,以一副 gentleman 姿態自以為是的替我落了一大把辣椒油。「你們這些才女,嘴巴特別辣──」
我彈開十尺。「你最好小心你的用詞。再叫我才女,就告你誹謗。」
「王迪詩,我不是第一天認識你,你這個精甩邊──」
我忍不住偷笑,又往麵裏加了一大把辣椒油。
* * *
大家必須明白,對一個「才女」來說,錯別字的感覺,就像高跟鞋的鞋跟給卡在水渠的隙縫裏。本來儀態萬千,卻頓變渠蓋上的玉女,大庭廣眾,唔上唔落,站着獻世。試想,要是你在一天內踩進一百零九次水渠,會是何等難堪?
因此,本人王迪詩謹此呼籲全港市民,停止對「鄧才女」Stephy
的所有圍剿行動。「鄧才女」究竟做錯什麼?她不過是在那本三十多頁的深情小說裏,寫錯一百零九個別字而已。文盲有罪麼?很多人連個「醜」字都不會寫,都不知活得幾風光。再說,那不是證明的確是她親手撰文嗎?何不為她的親力親為而鼓掌?你們究竟講不講理?
據我胡亂猜測,三十多頁如有八千字的話,那「鄧才女」已經寫對七千八百多個字了。對她而言,堪稱一項壯舉。為何大家不表揚她那七千八百個正字,偏要學那些討厭的立法會議員,專挑特區政府的小毛病?莫說我
Daisy 不提醒你,這等行為對促進社會和諧毫無好處。
雖然「鄧才女」把「踐踏」寫成「淺踏」;把「戒指」寫成「戒子」;把「靜悄悄」寫成「靜俏俏」……但據雜誌報道,她已經就此作了詳盡解釋,包括「用國語拼音打字,誰知揀字時揀錯。」或「一時疏忽及太倚賴校對。」諸如此類。這些掩飾,oops
sorry
揀錯字,這些「解釋」合情合理合法,正如我每次踩進水渠,都會理直氣壯地賴身邊那個沒喝住我的人,賴在這裏建水渠的渠務署,賴發明高跟鞋的路易十四。難道自認發雞盲?
「電車黃金周」
有人批評「鄧才女」的大作錯字連篇,教壞細路。但你可有想過,你讓細路看她的書,你閣下才應該去驗一驗腦?再說,那些別字無傷大雅,反正會買「鄧才女」大作的人,根本不會發現那些錯字。要成功找出那些別字,至少需要小二水平。不要把「鄧才女」的錯字歸咎「她只有中五程度」,不要傷害我們中五同學的感情。他們的心靈好脆弱,不要迫他們去援交索K。
「才女」和o靚模的書展攤位外,一個個頭髮油膩、口齒不清的「電車男」前仆後繼,像一尾尾奮力游回出生地產卵的三文魚,回應着本能的呼喚,臉上綻放猥瑣的光芒,十分悲壯。一百零九個錯字,so
what?天才與白癡的關係自古唇齒相依。沒有白癡,哪來「才女」?
傳媒索性把書展稱為「電車黃金周」。雜誌報道一個「電車男」等了十小時,終於等到「女神」周秀娜的簽名會。他戴上膠手套,小心翼翼地從背囊取出「女神」的寫真集,簽名後放入保鮮袋,再放防潮珠,最後用啪啪紙包好。另一個三十多歲的「電車男」在工廠返夜班,清晨收工後,立即由上水乘車到會展拿籌,一臉甜蜜地買來三本
Kama 的寫真集。
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緊接着書展的是動漫節。以周秀娜性感內衣相片製作的
cushion,賣598元;印有掀裙露底照片的T恤,330元。我想,如果「電車男」可以省着那些血汗錢,過幾年至少還夠錢裝個平安鐘。
一個與閱讀完全無關的書展,是香港人的驕傲。香港人什麼都值得驕傲。「鄧才女」以一百零九個錯字成功突圍,登上雜誌封面,成為輿論焦點。「焦點」無分對錯,無分好醜,無分善惡。錯一百零九個別字的焦點、牙膏滴胸的焦點、當街派奶的焦點,跟獲頒大紫荊勳章的焦點毫無分別。正如我曾說過,錢沒有易賺與不易賺之分,有人出賣腦袋,有人出賣肉體,有人出賣勞力,有人出賣尊嚴。香港是機會主義者的天堂,一陣子流行搶購尊嚴,另一會流行搶購肉體。有人賣,有人不賣。沒有應不應該,只有值不值得。
凜冽中帶淒美
張愛玲所說的「賣文為生」之所以令我神往,是因為這四個字蘊含了乞食、奮鬥與及被迫害的浪漫情懷。當香港社會變得愈來愈現實,幾乎任何超現實的事情都能使我神往。香港書展變成一個供人「賣肉為生」的場所。「賣文為生」的人都不在書展。他們在街上,乞食、奮鬥與及被迫害,凜冽之中帶點淒美。
書展被o靚模「騎劫」,令許多人非常憤怒。我從來只穿高級時裝,但我可不會因為別人穿得像個小丑而感到憤怒。你穿什麼關我鬼事?就算書展正朝一個「裸跑賽場」的目標奮勇前進,what's
the big deal?反正我從來不去書展。香港的書店天天營業,Amazon 開足二十四小時,到內地和台灣買書也方便得很。香港書展,與我何干?
* * *
春天的時候,我說:「好喜歡潮濕啊。」
「為什麼?」十個有九個朋友都會訝異的問。
「Well, there's a certain sweetness in the air.」我雀躍地答道。
「王迪詩,你有病。」朋友鄭重宣布。
颱風的季節來臨,我又說:「翳焗的天氣真舒服啊。」說罷伸個懶腰,深深吸入一口翳焗的空氣。「颱風快到卻又未到的那種感覺,彷彿有什麼正在醞釀似的,教人好期待啊!」
漸漸,沒有人再願意跟我討論天氣。直至最近,一位新相識的朋友說:「聽聞張愛玲喜歡聞電油味。」
我張口結舌的看着他,細味這高深莫測的話。「喂,你想說我心理變態嗎?」 我恐嚇道。朋友報以一個詭異的微笑,隨即鬆人。
Jesus,又是才女。張愛玲是名副其實的才女,但她可能不及 Angelababy
一半快樂。女人的腦袋,除了用來自找煩惱之外,遠不及胸部來得有意義。十個男人九個嫖,還有一個在動搖。但只要你夠蠢,就不會發現老公去嫖,就會以為自己嫁了第十一個史前生物。那麼,你直到斷氣的一刻依然感覺幸福。單這一點,就令古往今來的才女好生羨慕。
才女自古空餘恨
蘇格拉底說,聰明的人體悟到自己的無知。我 Daisy
的確發現很多無知的人,無知到連自己無知都不知道,永恒地沐浴在自我感覺良好當中,讓身邊的人咬牙切齒,生不如死。無知可以是一種恩賜,才華可以是一種詛咒。有時候,這個世界真是公平得教人難以置信。
才女自古空餘恨。女人愈聰明,下場愈悲慘。所以,小妹做人的宗旨是得過且過,混得就混。這個世界不需要那麼多偉人。文學巨人留給張愛玲,我這輩子沒有什麼理想可言,上天要是賜我一個只有胡蘭成一半賤格的男人,我就心滿意足。人人都說我
Daisy 眼角高,大家可誤會我了。
當真正的才女只能目送幸福的背影,當滑稽的才女只剩下渠蓋上的哀鳴,我不禁問,究竟是「才」字令人惹禍,還是「女」字讓人蹉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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