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操故業
我這輩子最窮的時候,是我辭掉工作轉做全職作家大約一年之後。那一年裏,我的收入只有寫專欄的稿費和我第一本書《蘭開夏道》的作者版稅,全部加起來每月僅數千元,而且我還把這本書全部作者版稅捐給無國界醫生。那時一直在花以前打工的積蓄,直到大約十個月後,我發現下個月不夠錢交租。
家用不能少
也許你會問,為什麼不多接幾個專欄來增加收入呢?因為我只有一雙手,當時的寫作量已是我的極限,再增加就會影響質素,這點不能妥協。那年我沒買過一雙Jimmy Choo(it's so depressing…),但有兩項開支無論如何減不了──租金和給父母的家用。我對「家用」這東西頗為執着,這不是單純錢的問題,而是對父母的尊重。我不能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生活而減省家用,所以由大學畢業到今天,我一直毫無間斷地供養父母。
會抬不起頭
那減少租金如何?如果要我搬屋,我寧願不做作家。寫作不是我的理想,我一直追求的並非某種特定職業,而是一種生活的狀態,一種從容的心境。相比寫作事業的所謂「成敗」,愛情對我來說重要得多。應該說,要是我很在意成敗的話,根本一個字也寫不出來,或就算寫了也沒有閱讀的價值吧。寫作成就了我喜歡的一種「活着的狀態」,多於事業。我住的地方讓我可以繼續過bourgeois-bohemian的生活。我絕對不會搬屋。
有些朋友知道我的情況,主動提出幫忙。但我覺得他們若要做善事,那些錢不是應該捐給捱餓或生病的人嗎?我收了那些錢會抬不起頭做人。老實講,我不寫作是不會死的,我並不是等錢救命。要是這種生活無法持續下去,我重新出去找一份工並不困難,而不是牛高馬大等人接濟。靠自己的勞力,就算只買得起一碗魚蛋粉都覺得好味。不知大家信不信因果,我信。有手有腳但存心騙取綜援的人其實作孽很深,因為他們霸佔了有限的資源,剝奪了真正有需要的人。
為了交租,我接了幾件翻譯的工作。雖然收入不錯,但因為跟寫作同是文字工作,令我在精神上有點負荷太重。做一些跟我本業完全不同性質的「兼職」比較理想,我想到教琴。
早春應其逢
大學時代教過四五個孩子鋼琴。那時我住在大學宿舍,孩子們於周末來我家學琴。教琴就像接客。Okay okay,我知我這樣說會讓許多音樂老師很生氣,但這純粹只是我個人的感覺而已。許多年後因為財困而重操故業,我開始在朋友間做點宣傳,很快就輾轉找到幾個學生。一位舊同事的auntie住舂坎角,我去她的家來回交通需三小時。好處是她有四個兒子,我每去一趟就連續教四個男孩,兩個大的學樂理,兩個小的學小提琴,那份學費比我寫專欄寫得像一頭狗的收入還高。這四個讀國際學校的男孩都很聰明,教他們是輕鬆又有趣的經歷,而且每次到他們家裏都看見不同的鬼妹女朋友非常熱鬧。
除了四兄弟,那時我另外還有三個鋼琴學生,交租的問題大致解決了。「不需着意尋佳境,自有早春應其逢」,對於人的際遇,我一直是這樣想的。為了令我可以集中精神寫作,長久下去我需要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,我決定冒險成立出版社出版自己的書,於是我一個人去找發行商、設計師、印刷行……談判商業細則,東奔西跑。當時印刷、設計等費用大約需要7萬元,我賣了一把小提琴,出版了王迪詩創作室的第一本書《不是米芝蓮》。
那時教琴是為了賺錢,卻沒想到竟帶來「奇遇」,深深地影響了我很長的一段時間。下星期再談。
撰文︰王迪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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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大學時期,我也覺得我是有點那種千金散盡還復來的命。那時候如果花了點錢, 就會莫名其妙地有點錢進回來, 當然說的都是自己賺的哦。
最奇妙的一次就是大二在上海暑期實習那一次。 在上海逗留了個半月後, 差不多要回香港了, 零用錢也快用光。這時候有一個晚上, 我的同組各人也有約了, 只剩下一位男同組跟我有空, 這位男同組竟然半說笑的表示不太願意跟我單獨在一起晚餐, 算了, 我這種人就是要獨立, 哪需要勉強別人陪著。碰巧我在上海有一家素未謀面的親戚, 本來也猶豫著要不要登門拜訪(當然啦這個猶豫跟我有沒有錢沒有關係, 只是我一個人跟從未見面的親戚相見覺得有點怪怪的, 也不知道人家對突然跑來一個表姨甥有何反應。), 多虧要逃離這種兩個人晚餐的尷尬, 我就下決心聯絡了表姨說我會到她家去。
即使過了20年了, 我還清楚記得那天晚上, 我從海興廣場下班, 就打督督車去了在附近的瞿溪路, 第一次到上海的民居, 路兩旁都是5,6層樓高的房子, 路上都是賣食物蔬果的小商或小攤子。那天晚上我在表姨家認識了我同姓幾乎同名的表妹, 還有表弟, 吃了頓晚餐, 更深刻地記得有旁蟹, 因為吃完後就生了一臉一頸的小暗瘡, 好嚇人, 自此我也不太敢吃蟹。 最後在告別的時候, 我表姨塞了一個紅包給我, 我當然說不用客氣了, 但她硬是要給, 我鬥不過她收下了。回到宿舍一看, 驚呆了, 是一千元人民幣! 那時候的一千元人民幣在國內小家庭來說是一個不少的數目, 一下子滋潤了我快乾涸的錢包。很奇妙。
收了紅包的事情我一直也有記在心裡, 2007年有機會我一家人到上海去, 我也給回表姨一個紅包, 在她面前說起當年收下的紅包幫了我一把, 我也不禁鼻子一酸。
提起那位不太願意跟我單獨晚餐的男同組, 後來不知怎樣得知我不太高興, 回到香港後有一個晚上找我吃飯後跟我說對不起。其實早就沒有因為這小件事記上心, 我就好奇這人怎麼連朋友的小點情緒也照顧到呢?後來認識久了, 就知道這位仁兄是Mr. Friendly永遠是朋友放第一。這種人會是當他的朋友比當他的情人好。